今年3月15日,我们将迎来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年度主题为“提升消费品质”。对基层群众而言,消费维权从来不是遥远的“口号”,而是菜市场里不缺斤短两、小商铺里货真价实、农资店里不掺假、家电维修不宰客的“身边事”。枣庄市峄城区立足基层实际,把消费维权的着力点放在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,以实打实的举措、常态化的监管、心贴心的服务,筑牢基层消费安全防线,让放心消费扎根榴乡大地,让民生福祉更有温度。
基层消费维权,贵在“小切口”发力,把“小事”办实、把“细节”抓牢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峄城区精准聚焦重点领域、重点群体、重点环节:在农贸市场,整治“缺斤短两”“生鲜灯误导”“三无食品”等乱象,安排监管人员常态化巡查,手把手指导商户规范经营;在乡村地区,紧盯农资市场,严查假种子、假化肥、假农药,守护农户春耕生产安全;在老年群体中,开展反诈防骗宣传,重点整治保健品虚假宣传、电信诈骗诱导消费等问题,守护好老年人的“养老钱”;在旅游景区,规范餐饮住宿、纪念品销售价格,畅通现场维权渠道,让游客玩得放心、消费安心。这些看似琐碎的“小事”,正是基层维权的“大事”,每解决一个,就多一分群众的信任,就厚一分民生的温度。
基层消费维权,重在“强服务”提质,让维权更便捷、群众更省心。对基层群众来说,维权最怕“来回跑、耗时长、没人管”。为破解这一难题,峄城区立足基层治理实际,不断健全“区、镇(街)、村(社区)”三级消费维权体系,在每个镇(街)设立维权服务站,在各村(社区)配备维权联络员,把维权服务延伸到群众“家门口”。畅通12315、12345热线诉求渠道,推行“快受理、快核查、快处置、快回复”的“四快”机制,对群众反映的消费纠纷,简单问题当日办结、复杂问题限期清零,坚决杜绝“踢皮球”“拖延扯皮”。同时,结合基层群众特点,通过村广播、宣传栏、赶大集宣传、入户讲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,普及消费维权知识、辨别假冒伪劣技巧,引导群众树立“理性消费、依法维权”的意识,让群众不仅知道“怎么消费”,更知道“权益受损该找谁”。
基层消费维权,要在“筑长效”固本,凝聚政企民协同共治合力。消费环境的优化,从来不是政府监管部门的“独角戏”,而是需要企业自律、群众参与、社会监督的“大合唱”。峄城区坚持“监管与引导并重、处罚与教育结合”,一方面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,对虚假宣传、哄抬物价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,公开曝光典型案例,形成有力震慑;另一方面,积极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,开展“放心消费示范店”“诚信商户”评选活动,通过正向激励,让“诚信经营、品质至上”成为市场主流。同时,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监督,畅通举报渠道,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,形成“政府监管有力度、企业自律有温度、群众监督有广度”的共治格局,让消费环境在常态化治理中持续优化。
3·15从来不是“一阵风”的宣传,而是基层消费维权的“常态化坚守”。当前,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,优化基层消费环境、提升消费品质,既是回应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,也是推动峄城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举。下一步,峄城区将继续立足基层实际,聚焦群众消费痛点堵点,持续补短板、强弱项、堵漏洞,把消费维权工作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用实干守护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让放心消费成为榴乡峄城的鲜明名片,让群众在每一次消费中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温暖,以消费环境的持续优化,书写基层民生幸福新篇章。(峄城区委宣传部 赵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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